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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车场不能太“任性” 我市开展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

停车场不能太“任性” 我市开展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情况专项检查

随着机动车保有量持续增长,停车难、停车贵问题日益成为群众关注的民生焦点。部分停车场存在收费标准不透明、不按规定明码标价、超标准收费、计时方式不规范等“任性”行为,既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也扰乱了市场价格秩序。为切实规范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广大车主切身利益,我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相关职能部门,于近期组织开展了停车场收费情况专项检查行动。

本次专项检查以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为重点,覆盖商业配套停车场、医院及景区周边停车场、住宅小区外围公共停车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等各类停车场所。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通过现场查看收费公示牌、调取收费系统记录、比对计价时段与实收金额、走访车主了解实际情况等手段,全面排查收费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停车场能够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在入口及缴费处公示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和投诉举报电话。但也发现一些问题:个别停车场未在显著位置公示收费标准,或以“会员价”“优惠价”等名义变相提高收费;有的停车场计时系统设置不合理,存在不足一个计时单位按一个计时单位收费却未提前告知的情况;部分停车场擅自扩大计费范围,将免费停放时长随意缩短;还有停车场在节假日期间临时涨价却未履行告知义务。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现场责令整改,对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依法立案调查,并将典型案件予以曝光。

停车场收费看似是“小事”,实则是关系群众日常出行的“大事”。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原则,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制度,在停车场入口、缴费处等显著位置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免费停放时长及投诉举报渠道,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收取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对于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停车设施,更要严格按照核定标准执行,不得擅自突破。

规范停车场收费,既需要监管部门持续发力,也需要经营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共同参与。下一步,我市将建立健全停车场收费常态化监管机制,畅通12315等投诉举报渠道,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问题做到快查快处、公开曝光。推动停车行业加强自律,引导经营者诚信经营、合理定价,让停车场收费晒在阳光下,让车主明明白白消费、安安心心停车。停车场不能再“任性”,规范有序的停车收费环境,正是城市治理温度和民生关怀的具体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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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06:0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