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忻州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公告 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忻州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公告 规范停车秩序,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为进一步加强忻州城区道路交通管理,优化道路资源配置,缓解停车难、停车乱问题,提升城市公共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山西省、忻州市有关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忻州城区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实行收费管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本次收费管理适用于忻州城区范围内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施划的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具体路段、泊位数量及收费类别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划定并分批向社会公布。首批实施区域重点覆盖商业集中区、医院、学校、交通枢纽及老旧小区周边等停车供需矛盾突出路段。

二、收费主体与管理模式

道路路内停车泊位属城市公共资源,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收费工作由依法确定的停车服务经营单位具体承担,负责泊位日常巡查、秩序维护、收费服务及设施保养。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收费标准核定,市城市管理局负责行业监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圈占路内泊位、私设停车障碍或违规收费。

三、收费标准

路内停车泊位收费按照“路内高于路外、中心高于外围、白天高于夜间”的原则实行差别化计时收费。具体标准为:一类区域(核心商业区、主干道)首小时内按每小时3元计收,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4元计收,每日最高不超过30元;二类区域(次干道、支路)首小时内按每小时2元计收,超过1小时按每小时3元计收,每日最高不超过20元。夜间时段(21:00至次日8:00)实行低收费或免费停放,具体以路段公示牌为准。执行任务的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等特种车辆免收停车费。

四、收费时段

收费时段为每日8:00至21:00。其余时段在不影响道路通行和安全的前提下,允许车辆免费停放。遇重大活动、应急抢险等特殊情况,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临时调整收费时段并提前公告。

五、缴费方式

停车人可通过停车服务经营单位指定的电子支付平台、现场扫码或人工收费等方式缴纳停车费。收费单位应在每个泊位路段设置收费公示牌,标明收费区域类别、收费标准、收费时段、监督电话等信息,并使用税务部门监制的发票或电子票据。停车人有权拒付未公示或超标准收取的费用。

六、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

在推进路内泊位收费管理的忻州市同步加强机动车公共停车场服务保障。一是加快公共停车场建设,结合城市更新、老旧小区改造,挖潜利用闲置土地、桥下空间等资源增设停车设施;二是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错时共享停车,提高泊位周转利用率;三是完善停车场诱导系统,通过电子显示屏、导航平台实时发布泊位信息,引导车辆有序停放;四是规范停车场经营行为,督促经营者明码标价、提升服务质量,保障残疾人专用泊位等无障碍设施正常使用。

七、监督管理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和城市管理部门将加强路内停车秩序巡查,对超出泊位停车、逆向停车、长期占用路内泊位等行为依法处理。对欠缴、逃缴停车费的行为,由收费单位依法追缴,并纳入停车信用管理。任何单位或个人发现违规收费、私划泊位等问题,可拨打监督电话举报投诉。

八、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具体路段分批启动收费管理,首批路段于公告发布30日后正式收费。请广大市民和车主自觉遵守停车管理规定,共同维护安全、有序、畅通的城市交通环境。

特此公告。

忻州市城市管理局

忻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忻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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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6-11-01 18:29:25